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人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XY2024-ZXZB-G-037

2.项目名称: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

3.报价限价:具体案件固定收费部分不超过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最低标准的50%,风险代理部分按收回金额(须先扣除诉讼费、固定部分律师费等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总费用(含固定收费部分)不超过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最高限。

4.采购需求:

4.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支持的决策部署,公司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担保服务质效,简化担保要求,保障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渠道畅通,支农支小业务量迅速增长。为防范公司法律风险,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进一步提高不良项目追偿效率,拟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择优选取三家律所入库,本次入库律师事务所选聘有效期为三年。预估年度采购金额:50万元。若出现废标,公司将重新挂网招标。

4.2入库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4.2.1提供案件相关的的各种法律咨询。

4.2.2协助我公司法务部门开展案例分析、培训活动。

4.2.3根据我公司委托,代理我公司诉讼、仲裁案件。

4.3代理费用处理模式

律师代理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为依据。若后续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等单位针对律师收费出台新的文件,则依照新文件执行。

风险代理模式拟采用固定收费+风险代理费用模式,固定收费部分不超过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最低标准的50%,风险代理部分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总费用(含固定收费部分)不超过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最高限。

4.4拟采用的操作模式

律所入库后与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代偿后,由公司确定是否需要采用风险代理模式,采用风险代理模式的不良项目,根据案件代偿顺序,按序轮流(根据评分高低排序)分配给入库律所(后续,公司可视律所配合程度、追偿效率等方面相应调整规则),并单独签订委托合同;同时,公司将建立常态化的风险代理评价机制,每年根据代理律所在案件处置、沟通协调、服务意识、专业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评价。

4.5入库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4.5.1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在金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已承办一定数量的金融类案件且有丰富的执行案件办案经验,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4.5.2熟悉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熟悉民法典、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5.3严格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4.6律所专职律师在8人及以上,执业5年以上律师必须在4人及以上。拟提供服务的入库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且执业不少于10年。

4.7申报材料

4.7.1不良项目风险代理收费方案。

4.7.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成立批文、最近一年的年检资料。

4.7.3律师事务所总体情况介绍、主要合伙人情况介绍、正式执业律师名单、主要业务领域说明。

4.7.4拟提供服务的入库律师团队3名主要人员的简介,包括执业证、学历、履历、执业年限、专业特长等。

4.7.5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选择安排、投入项目组人员情况、分工及责任划定、制作起诉状时长及立案时长、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对接及工作汇报方案、以及其他增值服务方案等。

4.7.6拟提供服务的入库律师团队近三年代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数量及业绩实例等(重点介绍在苏州市姑苏区法院承办的案件)。需提供合同、胜诉证明。

4.7.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承诺。

4.7.8近三年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等的奖励表彰情况(如有)。

4.7.9其他材料 

5.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成立三年以上并已经办理有效年检手续。

2.4有服务银行、担保等金融企业的相关经验,擅长办理银行、担保类诉讼业务,处置不良资产经验丰富,已承办一定数量的金融类案件。

2.5具备良好的执业声誉,近五年未受到过惩戒或处罚。

2.6为本所社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微信关注“新一造价”公众号,下方菜单“新一云”—登录—填写信息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系统—投标单位报名,即可参与报名。也可通过新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https://kdocs.cn/l/s3NZjFO0M?f=111,微信扫描使用指南中二维码完成登记报名工作。请如实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如报名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或现场报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3.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3.1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成立三年以上并已经办理有效年检手续复印证明材料复印件。

3.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有服务银行、担保等金融企业的相关经验,擅长办理银行、担保类诉讼业务,处置不良资产经验丰富,已承办一定数量的金融类案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具备良好的执业声誉,近五年未受到过惩戒或处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为本所社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在指定位置上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四、报名截止日

1.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5:00前完成报名上传,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时做自动放弃。

2.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投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开标室。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文件、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09: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开标室。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

联系人:华山、吴天晴    联系电话:13584846234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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